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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江河湖海全面进入休禁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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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江河湖海全面进入休禁渔期

  从5月1日起,东海进入为期3个月的伏季休渔期。图为休渔季前夕,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金清检察室干警到当地渔港码头向渔民开展禁渔宣传。  蒋友青摄(人民视觉)

  5月16日12时,中国海河、辽河、松花江流域(以下简称“华北东北三大流域”)开启为期两个半月的禁渔,这标志着今年中国四大海域、内陆七大重点流域全面进入休禁渔期。

  禁渔期制度是依据渔业法建立的一项重要的渔业资源养护制度。据悉,海河、辽河、松花江流域禁渔期时间为5月16日至7月31日,期间禁止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禁渔范围包括海河、辽河、松花江干流和主要支流,以及所属的水库、湖泊、湿地,涉及10个省(区、市)。

  农业农村部介绍,自2019年华北东北三大流域实施统一禁渔期制度以来,农业农村部每年都将三大流域禁渔期执法监管列为“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重点任务。2022年,海河、辽河、松花江流域10个省(区、市)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13.5万人次、车辆船艇4.5万台(艘)次,检查渔船、渔港码头、自然停靠点等2.1万个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63宗,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3420艘、“绝户网”11.9万张(顶)。

  5月16日,农业农村部启动今年华北东北三大流域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明确进一步强化禁渔执法工作部署,紧盯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拳打击涉渔“三无”船舶、电毒炸鱼等各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

  此前,5月1日12时,中国渤海、黄海、东海及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全面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海洋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回港休渔。同日,农业农村部、中国海警局、公安部联合在山东、福建、广西,分三个海区同步启动2023年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共同维护休渔秩序,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伏季休渔是中国涉及人口最多、持续历史最长、影响力最大的海洋渔业资源养护管理制度。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介绍,经国务院批准,自1995年起在东黄海主要经济品种繁衍生长的关键时段实行休渔制度,休渔时间逐步延长,休渔范围不断扩大。目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已覆盖中国管辖的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四大海域,每年5月1日开始休渔,休渔时间为3-4.5个月,休渔渔船10万余艘,休渔渔民上百万人。

  今年3月,农业农村部印发通告,进一步优化调整了伏季休渔制度,将北纬35度至北纬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4种类型渔船休渔结束时间由8月1日延长至9月16日,并允许该4种类型渔船在休渔期间申请开展专项捕捞,促进捕捞业转型升级,提升渔业治理能力。

  “将4种作业类型渔船休渔时间延长一个半月,有利于促进海洋渔业资源休养生息,加大资源保护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刘新中说,此外,伏季休渔期间在特定区域、对特定品种、特定作业类型开展专项捕捞作为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重要补充,自2017年开始实施,并逐步扩大规模,从最初的3个特殊经济品种增加到2022年的6个品种。总体来看,专项捕捞管理有序,对稳定休渔秩序、合理利用资源、促进渔民增收和渔业增效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广大渔民群众和地方政府的欢迎。

  刘新中表示,今年农业农村部继续科学稳妥扩大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捞范围,特殊经济品种由6个增至9个,新增银鱼、鸢乌贼、波纹巴非蛤3个品种;专项捕捞省份由去年的7个增加至10个,作业海域范围扩大;专项捕捞许可最大船数较去年大幅增加。“今后,农业农村部将加强渔业资源监测,摸清渔业资源量,根据资源承载能力合理安排作业渔船数量。”刘新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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