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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留19份不同遗嘱 死者遗嘱不留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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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就是关于去世留19份不同遗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去世留19份不同遗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夫妻双方共同立的遗嘱,如对方再重新立的一份,哪份有效?
  2. 母亲已过世父亲立遗嘱有效吗?
  3. 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老人去世没留遗嘱的遗产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共同立的遗嘱,如对方再重新立的一份,哪份有效?

1,已经去世一方的遗产按公证遗嘱中的内容进行分配2,因一方已经去世,在世一方只能到公证处撤销遗嘱中自己财产的处理部分3,在世一方可以在公证处撤销原已经公证的遗嘱,另立遗嘱处理自己的个人财产4,后立公证遗嘱时须先撤销原已经公证的遗嘱,后立公证遗嘱生效

母亲已过世父亲立遗嘱有效吗?

母亲已过世父亲立遗嘱有效,但立遗嘱要按照遗嘱人当事人意愿来进行书写,再选择法定的遗嘱形式就可以依法的订立。

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

1,立遗嘱的人必须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人,也就是要年满18岁吧。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想法的表达,受外界威胁(被歹徒挟持等)和欺骗所立的,或者假弄的遗嘱都是没有效的,

3,遗嘱内容要合法,如果遗嘱人的财产是从其他不合法的地方拿来的,或者本来就不是自己的,或者是与其他人一同拥有的,就不能利用遗嘱来处分啦

4,不能取消或减少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中没有了劳动能力并且也没有了生活来源(钱)的人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5,遗嘱形式要合手法律,法律中的遗嘱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五种

二、对于立遗嘱的形式要求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老人去世没留遗嘱的遗产怎么分配?

您好!

这种情况下,基本可以认为:按照法定继承,来对遗产进行分配。

按照题主的描述:没留遗嘱,那么推断应该也没有留下过其他关于遗产如何分割的书面说明(例如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继承份额来进行分配。

关于遗产继承顺序和比例的规定

如果单纯从法条上来看,确定继承人、继承权分配比较简单——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去世人的父母、子女、配偶;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去世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仅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有继承权。

原则上,法定继承情况下,遗产份额由法定继承人均分。

但是,因为每个家庭情况不同、继承人是否有去世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去世时间的先后关系等等,就会产生很多不同的结果。

既然题主提到“老人”,意味着老人的父母可能已经不在世了。

这里我们先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

假设:老人去世的时候,老人的父母均已过世。

老人有三个孩子,均已成家、为人父母。其中,老大已经过世,留下一个孙子。

两位老人均过世之后,他们的遗产份额由三个孩子继承,均分。但是,因为老大已经先于老人过世,那么,老大应继承的份额,将由老大的儿子(即老人的孙子)代位继承。但是,孙子只能继承老大应当继承的份额。

最终,继承人就包括了老人的孙子、两个孩子,平均继承。

这个例子比较简单,目的只是围绕题主问题,给出结论:

法定继承情况下,以老人为中心,按照法定继承人顺序和范围,确定法定继承人。

如果有子女、且子女早于老人过世,那么子女的子女也同样纳入法定继承人范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去世留19份不同遗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去世留19份不同遗嘱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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