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频发,就必须努力提高各部门大火灾自防自救能力,核心就是要提高各部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简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定义、建设要求、验收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消防安全“四大能力”建设达标单位。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即: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最初是在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出的(消防防火墙:政府四个责任、公安消防部门四个程度、社区农村四个基础、社会单位四个能力)。
只有在全社会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科技知识,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增强全民防范与扑救能力,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
其中的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就是我们说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指的是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起火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