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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遇,汉语词语,拼音是lǐyù,意思是以礼相待。
解释
以礼相待。[1]
受到礼遇。以优厚的礼节相待遇。
出处
1、《后汉书·礼仪志上》:“明日皆诣阙谢恩,以见礼遇,大尊显故也。”
2、《三国志·吴志·薛莹传》:“礼遇兼加,惟渥惟丰。”
3、《北史》卷四十二.刘芳传:“于是礼遇日隆,赏赉丰渥。”
前官礼遇是指韩国法律界的一种潜规则,指法官、检察官和政府部门高层官员退职后转行担任律师事务所或大企业的律师和顾问,享受在职时期般的待遇。
根据韩国媒体的统计,从2005年到2010年7月退休的13名大法官和20名高等法院院长中,分别有8人(61.5%)和12人(60%)就职于韩国20大律师事务所,远高于著名法官进入律师事务所的比率(35.3%)。
礼遇,是汉语词汇。
拼音:lǐyù
解释:指以礼相待。受到礼遇。以优厚的礼节相待遇。
例文:
《后汉书·礼仪志上》:“明日皆诣阙谢恩,以见礼遇,大尊显故也。”
《三国志·吴志·薛莹传》:“礼遇兼加,惟渥惟丰。”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绮以才华,为国常侍,兼记室,殊蒙礼遇。”
宋文莹《玉壶清话》卷一:“﹝戚同文﹞好为诗,有《孟诸集》,杨侍读徽之守南都,召至郡斋,礼遇益厚,唱和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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