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分660分,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等级性考试开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均为150分,不分文理。
2、年,山西省高考总分设定为750分。这一年的考试遵循了山西省高校招生的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考试方案,实施了“3+X”科目设置方式。具体来说,“3”包括语文、数学(分别适用于文科和理科学生)、外语;而“X”则是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科目。
3、年山西省高考总分为750分。今年,山西省高校招生继续执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考试方案。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3”指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X”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
4、年各省高考总分 就全国的形式来讲,大部分地区的总分值还是一样的,如: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西、辽宁、内蒙、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天津、西藏、新疆、云南、重庆等27个省市还是750分满分。
5、全国卷传统高考地区:语数外各150分,总分450,文综(政史地)三门各100分,总分300分;理综(理化生)三门各100分,总分300分。文理科总分都是750分。新高考3+1+2模式地区:语数外各150分,总分450。物理、历史任选一门,100分,剩下的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两门,共200分,总分也是750分。
云南、广西、贵州、四川、西藏,共5省市区 全国甲卷 这五个省份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年高考全国卷包括全国Ⅰ卷、全国Ⅱ卷和全国Ⅲ卷。全国Ⅰ卷 全国Ⅰ卷是适用于大部分省份的全国高考统一命题试卷。它通常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以及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等科目。全国Ⅰ卷注重基础知识的考查,试题难度相对适中,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
全国II卷(全国甲卷):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青海、西藏、陕西、重庆、海南(注:2017年海南省仅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使用全国卷,物理/政治、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三科仍使用教育部为其单独命题的分科试卷)全国III卷(全国丙卷):贵州、广西、云南、四川。
年高考使用全国Ⅰ卷的省份:福建、河南、河北、山西、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安徽。山东省部分科目使用全国Ⅰ卷:全国Ⅰ卷;外语、文综、理综, 自主命题:语文、文数、理数。
丙卷与甲卷(全国II卷)在试卷结构上相同、难度相当。2016年,广西、贵州、云南考生将使用丙卷。其他省份还保持原来的甲卷(全国II卷)与乙卷(全国I卷)使用情况不变。
1、云南、广西、贵州、四川、西藏,共5省市区 全国甲卷 这五个省份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2、年高考中,部分省份采用全国卷进行考试。其中,海南省使用全国Ⅱ卷进行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的考试,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则由海南省单独命题。山东省则选择使用全国Ⅰ卷进行外语、文综、理综科目的考试,语文、文数、理数科目的考试则由山东省自主命题。
3、在2017年的高考中,多个省份采用了全国卷I。具体来说,福建、河南、河北、山西、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和安徽都使用了这种试卷。值得注意的是,山东省的部分科目采用了全国卷I,包括外语、文综和理综,而语文、文数和理数则由山东省自主命题。
4、年高考使用全国Ⅰ卷的省份:福建、河南、河北、山西、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安徽。山东省部分科目使用全国Ⅰ卷:全国Ⅰ卷;外语、文综、理综, 自主命题:语文、文数、理数。
5、年高考使用全国Ⅰ卷的省份:福建省、河南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安徽省。部分使用全国Ⅰ卷省份:山东省:全国Ⅰ卷(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自主命题(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
6、年高考使用全国丙卷省份:重庆、四川、广西、陕西。单独命题 海南(语文、数学、英语使用全国甲卷,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生物为考试中心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