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前妻就没份。如果房子是共同财产,是婚后夫妻共建的,那么在离婚协议上是否有明确分割如有明确分割,则按离婚协议处理。如果没有明确分割,那么前妻当然可以要求再分房子。
第一,如果你只是为了前妻家里的拆迁安置房子或者是赔偿款,就选择和前妻复婚的话,就是小人行为,是要遭到唾弃的。另外,离婚后夫妻的户口分开和拆迁份额没有关系,你也不要妄想前妻会和你重归于好。
离婚后拿到的一套安置房 前妻还有份吗 如果被拆迁的原房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在离婚时并未对原房产进行分割,也未支付相应的补偿。那么,这个安置房前妻就有份。否则没有。
大同湖区法院经过审查,认定该被征收的房产属于李某与刘某婚后共同拥有的,而李某与刘某在离婚时未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划分,但是无法认定李某已经丧失了对该财产的分割。
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失踪的人,时隔多年又出现,无论此时双方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当年的共同财产,现在仍然是共同财产,并且失踪人出现后有权请求分割。
所以之前虽然是缺席判决离婚,但是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分割,女方当然有权利要求重新进行分割,现在房产已经转化为拆迁款了。女方当然有权利要求分割拆迁款。其实男方当初在办理公告离婚的时候,可以一并要求处理财产。
1、假设征地补偿款是在婚姻期间一起取得的产业,那么在离婚后应当进行切开。切开的具体方法可以由离婚两边洽谈达成协议,或许由法院进行判决。
2、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是离婚的时候已经做了财产分割,现在这个房子是属于你个人的财产,那么前妻则无权分得补偿款。
3、离婚后一般是不能分房屋拆迁补偿款的。但若该补偿款将双方均列入补偿范围的,则该部分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那是可以的,毕竟她的户口还是在拆迁的地方,那拆迁补偿款也是有的,所以只要户口在拆迁的地方,那遇到拆迁时,就可以得到拆迁补偿款。
5、可以,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补偿款离婚就可以分割。如果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补偿款离婚就不可以分割。房屋被拆迁而支付给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价款,因此房屋所有权属于谁,拆迁补偿款就属于谁。
6、如果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前妻就没份。如果房子是共同财产,是婚后夫妻共建的,那么在离婚协议上是否有明确分割如有明确分割,则按离婚协议处理。如果没有明确分割,那么前妻当然可以要求再分房子。
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子获拆迁款前妻分走近一半,或是离婚的时候已经做男子获拆迁款前妻分走近一半了财产分割,现在这个房子是属于你个人的财产,那么前妻则无权分得补偿款。
宅基地拆迁子女没有权分割。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被子女继承的,因此农村宅基地拆迁子女是没有份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居民的个人财产,可以被子女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后,政府给的回迁安置房可以给子女。
有份分。拆迁补偿女儿具有产权、继承权或村民资格的有份分。男女平等,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权不分男女,女儿外嫁时户口未迁出或迁出后再次迁回原集体的有权享有拆迁补偿。
如果拆迁款属于遗产的话,当然是要分给他的儿女,如果不属于遗产,就可以不分给他的儿女,主要是看拆迁款的性质。
拆迁补偿女儿具有产权、继承权或村民资格的有份分。男女平等,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权不分男女,女儿外嫁时户口未迁出或迁出后再次迁回原集体的有权享有拆迁补偿。
男女平等,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权不分男女,女儿属于被拆迁人的、女儿不属于被拆迁人但在父母去世后作为遗产继承的、女儿外嫁时户口未迁出或迁出后再次迁回原集体的有权享有拆迁补偿。
协议只要经过婚姻登记处登记备案就有效,但是,如果丈夫原来有债务也就是欠别人的钱,债权人要求还债的,前妻不能以该协议做依据对抗。债务前妻也必须偿还。
可以啊,只要是两个人共同协商签订的离婚协议,没有违法内容,都是有效协议。前夫在离婚协议里明确写明如果自己的房子拆迁就是前妻和孩子的房子,没有违法内容,当然是可以的。
前夫在遗嘱中只能写明属于自己财产的那一部分给前妻,以后发生意外赔偿在遗嘱中是不生效的,没有法律效应。
有效。除非你前夫破产无支付能力了,可以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