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资讯 > 正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新疆银行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

温馨提示:此页面由第三方提供! 修艺网自营维修服务电话:400-966-8255

  4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承接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机构和员工。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事宜,并督促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