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熊掌不可兼得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熊掌不可兼得以及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
“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其中也有好的东西不要拥有太多,不然就体现不出其价值所在,就像一山不能容二虎,金字塔顶上永远是最稀少珍贵的,意在提醒人们在面对取舍时应该如何抉择。
扩展资料《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
《告子》是《孟子》书中的篇目,分上、下两篇。
孟子与告子都是战国时人,孟子持性善论(人生来有向善的力量),告子持不善不恶说(即人生下来本无所谓善恶),《告子》以两人的论辩开头,集中阐述了孟子关于人性、道德及其相关理论。
今人常习惯性地将性善与性恶相对,事实上,持性恶论的是荀子,年代晚于孟子,本篇是孟子与告子的争论,不涉及荀子的性恶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意思是: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在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有损于人格的事来。
1.因为要想得到熊掌要去山上去打,而要想得到鱼要去水里去捞,这两者不可能同时得到,所以熊掌和鱼不能兼得.
2.这句话的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
孟子的原话是:“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求熊掌。”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原文及翻译如下:
原文: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十)
译文:
孟子说:“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去鱼而取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惜的,道义也是我所珍惜的,如果两者只能取其一,那么我就舍去生命而取道义。”
感悟:
这句话不单单是指鱼和熊掌,是用鱼和熊掌来比喻,当我们处在选择中时,我们会不由自主地去考虑这,特别是我们比需二选一的时候,我们往往会想两个都可以选该多好。
但是,我们的想法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两全其美的事,大多数时候我们都讲面临选择。
幼儿园到小学,父母帮我们作出了对我们来说较好的选择,小学到初中,我们差不多要自己作选择,初中升高中,我们自己作选择,高中升大学,也是我们自己作选择。所以,在我们的人生中,方方面面都要需要我们作选择。
几乎很少有人一次就选对,几乎所有人都是在尝试过失败后才能作出对自己好一点的选择,但我们要相信一句话:人生没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算数。
当我们既想要“鱼”,又想要“熊掌”时,不妨想想哪一个选择对我们,对他人都有好处,再作选择,这样可能会更容易作出选择。就算失败,也许也没那么难过。
舍鱼而取熊掌,舍生而取义,每个人所面对的选择不同,背景也不同,所以我们没办法一概而论,希望每个人都能作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
关于熊掌不可兼得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