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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一“新中式”茶饮“蹭”中药功效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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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近年来,“新中式”作为一种流行风尚在年轻人中盛行。无论是家居装潢还是奶茶餐饮,在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几乎都能看到“新中式”的影子。然而,商家在追求潮流的同时,也不能忽视规范经营行为的重要性。

  3月22日,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一家新中式茶饮店因虚假宣传受到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惠山一分局的处罚。

无锡一“新中式”茶饮“蹭”中药功效被罚

  “商家这样宣传一杯普通的‘新中式’饮品是否有‘吹牛’的成分?”近日,游客小朵(化名)拨打举报电话称,自己和朋友在无锡市某景区旅游时购买了一杯“新中式”玫瑰茶饮,在饮用时发现玫瑰茶饮的杯身上印有“玫瑰好气色 暖宫暖身”等宣传内容,怀疑商家涉嫌虚假宣传。

  接到举报后,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惠山一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涉事门店,并对该店的证照、食品安全、广告宣传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

  “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该店内经营10余种茶饮。这些新中式茶饮的杯身、杯套上印有‘暖宫暖身’‘清咽润肺’‘止咳化痰’等宣传内容。”执法人员表示,“当我们要求门店负责人出示上述宣传内容的相关依据时,对方却表示无法提供。”

无锡一“新中式”茶饮“蹭”中药功效被罚

  该门店负责人表示:“‘新中式’风潮兴起后,我就有了将‘新中式’与茶饮相结合的想法。因为茶饮中添加了玫瑰花、陈皮等食品原材料,我听说这些原材料具有上述功效,于是将这些功效印在了杯身、杯套上,以吸引消费者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功能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以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然而,该店在饮品中添加的陈皮、胖大海、罗汉果、山楂等都属于普通食品,却宣称这些普通食品具有上述功效和作用,这是对其商品性能和功能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并误导消费者购买。

  “鉴于该店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我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其立案调查。案发后,涉事商家立即下架了含有上述宣传内容的杯身、杯套。”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违法情节、改正情况等因素,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惠山一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根据我局综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来看,这些‘新中式’茶饮商家均存在原材料使用不当、夸大或虚假宣传等问题。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遇到问题可拨打12315热线,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祝富 通讯员 秦丽铭

  编辑 | 杨丽

  审核 | 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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