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7 月 31 日,南京康尼机电(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康尼机电,证券代码:603111 )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4 号)。
经查明,康尼机电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5 年至 2017 年,龙昕科技存在虚增收入、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康尼机电 2017 年披露的上述《重组报告书(草案)》《重组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康尼机电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目前康尼机电已经进入案件审理阶段。
目前,罗建欣律师正在代理康尼机电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暂定为:(罗建欣律师专栏)
2017年3月24日到2018年8月23日之间买入康尼机电股票,并且在2018年8月2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罗律师提醒,此案件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诉讼时效经过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康尼机电维权入口)
投资者需准备索赔材料清单:
一、股票交易记录(或对账单);
二、证券账户证明材料;
三、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罗建欣律师声明:
1、上述提示索赔条件、赔付对象及范围等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生效的判决认定为准。
2、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
(本文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罗建欣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罗建欣律师,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仲裁委仲裁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二十余年。罗律师拥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证书,且系资深股民,已组建专业证券诉讼团队,业务包括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权纠纷、证券刑事犯罪维权及辩护,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大量证券维权案件,维权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