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资讯 > 正文

恒大地产2年虚增收入5641亿元,曾被指可能“从未盈利过”

温馨提示:此页面由第三方提供! 修艺网自营维修服务电话:400-966-8255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来源:华夏时报

  华夏时报记者 李贝贝

  3月18日晚间,港股上市公司中国恒大的境内主体恒大地产发布公告,披露恒大地产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36号)(简称《告知书》)。

  据《告知书》,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且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据此,证监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1.75亿元罚款。

  同时,恒大地产六位高管及前高管也受到相应处罚。其中,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拟对二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分别处以4700万元及1500万元的罚款。

  财务造假5640亿元、涉嫌债券欺诈发行

  经证监会查明,恒大地产、许家印等人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有以下三项:

  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该公司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财务造假,导致2019年公司虚增收入2139.8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0.14%,对应虚增成本1732.67亿元,虚增利润407.22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3.31%;2020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3501.5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8.54%,对应虚增成本2988.68亿元,虚增利润512.8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86.88%。

  同时,恒大地产公开发行公司债涉嫌欺诈发行:恒大地产于2020年发行的4笔债券(总额为126亿元)以及于2021年4月27日发行规模总额为82亿元的债券,由于在发行过程中公告的发行文件中分别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涉嫌欺诈发行。

  另外,恒大地产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其中,2023年8月10日,恒大地产公开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的披露日均超过规定报送并公告日,恒大地产未依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

  恒大地产亦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情况。据告知书,截至2023年8月31日,恒大地产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共有1533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5000万以上)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涉及金额4312.59亿元;此外,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也未及时披露。截至2023年8月31日,恒大地产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共有2983笔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涉及金额2785.31亿元。

  对此,证监会决定,针对恒大地产披露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的行为及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1.75亿元的罚款。

  部分高管“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

  此次证监会还对恒大地产6名高管及前高管给予相应处罚,其中许家印、夏海钧多次被盖章“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

  针对恒大地产2019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证监会认为,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许家印全面管理恒大地产各项业务,授意其他人员虚增恒大地产年报业绩,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上述违法行为。

  综合恒大地产上述三项涉嫌违法行为,证监会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4700万元的罚款;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的罚款;对潘大荣、潘翰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0万元的罚款。此外,对柯鹏、甄立涛、钱程分别给予警告及20-300万元不等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认为,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两人“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相关规定,拟决定对两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潘大荣组织统筹年报财务造假工作,潘翰翎组织实施了2019年财务造假相关工作,证监会拟决定对二人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业内人士公认,上述恒大地产相关人员被禁入证券市场,代表了监管机制的严肃态度,后续不排除还会公布其它处罚措施。

  此次恒大地产及许家印本人遭巨额罚款,是否影响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对此,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玉臣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影响范围有限。目前恒大地产债台高筑,其债权人一般都属于民事方面的普通债权。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普通债权的受偿顺序在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务、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之后,而证监会的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并不属于前述款项之列。对于一般私法债权人而言,可据此主张自己的债权优先于证监会的罚款进行清偿。

  王玉臣表示,如果恒大没有可供处罚的资金,后续只能通过强制执行程序等待执行或者如果进入了破产程序后,在破产流程当中申报债权,等待清偿。而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则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如果恒大地产及许家印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罚款,可以通过查封、扣押个人财产等方式追缴。

  值得一提的是,除证监会的处罚外,今年2月8日,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恒大地产受到深交所及上交所的相应处罚,括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长龙、财务负责人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钱程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曾被沽空报告质疑或“从未盈利”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恒大曾三年(2017-2019)利润暴涨。2020年,中国恒大实现营业收入5072亿元,同比增长6.2%。期内毛利1226亿元,毛利率24.2%。

  但2023年7月17日晚间,中国恒大补发2021年报、2022年半年报和2022年报。截至2022年底,中国恒大负债总额2.44万亿元,剔除合约负债7210.2亿元后为1.72万亿元,较2021年剔除合约负债后的负债规模1.61万亿元,同比增加1105.9亿元。

  如此巨大的反差,令业内对其财务真实情况充满疑虑。

  2023年12月1日,沽空机构GMT Research发出一份报告,质疑中国恒大推迟公布的2021年报“清楚反映公司明显夸大收入及盈利,并很可能持续多年都是如此”,直言“与其说恒大是流动性收紧或疫情引发的房地产市场低迷的受害者,不如说它的本质问题更为严重,因为恒大可能从来没有盈利过”。

  上述报告解释说,恒大多年来虚报收入和盈利。2021年,恒大对物业销售收入的确认方式进行重大调整,在“客户接受物业或根据销售合同被视为物业已经获得客户接受”时确认收入,并无提及物业是“已交付”或“已完工”,只需被视为接受即可。在此基础上,恒大增加一项确认收入的额外条件,需“取得工程竣工证明或将房地产存货交付业主使用”,而竣工证明是交付房产的必要条件。

  GMT Research认为,提出这一额外要求的原因是恒大的“流动性困难”,这表明恒大可能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完成已计入收入和利润的物业,“在2021年之前,恒大似乎在一些情况下,在物业交付甚至完工前,已经将收入全额入账”。

  针对GMT Research发出的这份报告,今年1月9日,中国恒大发布公告,澄清“报告并无实际依据”“该报告通篇未看到实质性证据证明公司从未盈利,其所谓结论仅是作者的臆测和怀疑”。

  恒大在公告中强调,其澄清的依据之一是公司过去年度的财务报表均通过罗兵咸永道(即“普华永道”)审计,获得标准无保留意见。即使在其离任信中,也没有对公司过去年度的收入确认提出质疑。然而,目前恒大地产已被证监会明确指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毫无疑问,涉及该年度报告审计的会计事务所或许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