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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为停车费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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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市长为停车费道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市长为停车费道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现在面对小区物业公司的野蛮霸道行径,业主去哪申诉?

物业是殖民小区,物业使社会退步,取消全国物业公司,业主要的是自治,业主可以请些清洁阿姨和保安和水电回来自己打理,每年业主会推选个代表出来管理,每个月会开个业主大会,处理小区问题,收费公开,多出来的储备会拿出来搞些小区活动,增加业主感情 ,不需要物业公司压榨我们业主,不是谁离开谁就不能过,取消物业,业主过得更好,地球一样转,物业就好像你赚1000元,我可以强制帮你管理吗?每个月要收你100元管理费,不给就断你水电。你说合不合理,为什我们业主不能自己管理。

亲身经历,业主啥办法都没有的,上告无门,就是告到所谓主管衙门,衙门早就被业主的骨头给……。衙门替物业解释的比物业自己解释还充分,有些话物业不敢说甚至不好意思说,衙门都会说,在衙门哪里拿着法律法规给它们讲都没用。不信可以去试试哈!自己亲身经历过告诉

怎么举报物业公司乱收费?

物业真是中国的黑老大,巧列名目,曾经南庄医院看病不收停车费,可是物业来安装了监控说什么超过一小时开始收费,我给小孩打预防针2点到排队等到5点多才到名次。但是出院时被要停车费。在医院并没有立牌告知老百姓。很多人有苦无处诉,找到派出所告知管不了。造成老百姓长时间等是医院责任,却要百姓买单。黑暗呀!

昆明世纪城,小区外面有人收取停车费,不开具任何收费证明,合法吗?

不合理,属于违法收费!

首先,如果在小区外的道路,小区的的物业无论如何都没有收费的权力,所以,如果打着物业的名号收费,可以直接拒绝。

合法的收费路段基本上都有政府出示的公示牌

市长为停车费道歉

公示牌上会明确注明收费标准,收费时间,执收单位,监督电话等内容,工作人员必须身着正规的工作服,以及内容详细的上岗证

车主在路边停车交费,往往并不是直接交给交警或城管,而是交到了“红袖标”的手上,至于“红袖标”的身份则很复杂,有的甚至就是路边某单位的员工,也可能是有人冒充收费人员在免费泊位上收费

那么如何判断是否停车场是否合法

1.停车线是否划清

如果连停车线都没有,很有可能属于非法停车,所以这样的环境下没有正规收费的可能。

由于我们很难判断这个地区是否属于违章停车,所以如果需要长时间停车,可以网上搜寻相应的监督电话或市长热线询问。

2.公示的收费牌有没有

有无收费牌是判断收费合不合法的方法。

收费牌制作需要成本,所谓非法的收费人员,一般不会制作 。

即使有收费牌,停车也要看清楚,在重要信息处不可有涂抹和贴纸的情况出现,一旦出现,我们需要怀疑其真实性。

3.发票和上岗证

正规的发票,印有监制章外还应印有停车公司发票专用章,名称应与收费牌上名称相吻合。

假的发票,往往粗糙,甚至只是收款收据。

不能出示发票的话,更加值得怀疑收费是否合法,可以拒绝,并且明确告知将电话举报

另外,可以要求对方出示上岗证。

现在制服等服装,购买制作比较简单,但是,上岗证很难假冒。要求对方出示上岗证,也是一种验证的方法。

假期到昆明凡是路边门面停车都有人来收费,那些人没有任何证件,请问是否合法?

昆明停车收费就是被黑恶势力把持着,圈地,办证,定价,收入上交财政了没,大头都落到各个势力范围利益人口袋了,一个都不规范,根本不经调研,为什么不扫黑打恶哎

正常,你只要知道昆明的城市管理水平和能力很差就能知道合不合法了。

路边背个包就可以收费了,这是昆明的常态。

国资停车,昆明特色,感受一下

现在到处都有停车收费的,老白姓也不知道是不是有合法的手续,每个城市都是这样只要能划线的地方都划上线,然后就堂而皇之的开始收费了,收费没有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随意收费,五一我们去昆明圆通山旁边的一个停车场,我进去看见有一块收费标准牌,但是上面的收费标准都被他们随意涂改了,只要进场就是6元,然后每个小时收费5元,停了5个小时缴费31元,简直就是乱收费的,但是作为只停一次也就没谁举报,但是就是举报了也没人会来管的,还有路边划线收停车费就是无本万利,利用公共资源肥了私人腰包,这些钱都干嘛去了?都做了哪些公益事业了,国家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管管这种利用公共资源肥了私人腰包的行为!!!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占道经营屡教不改,加处罚款强制执行, 你怎么看?

这种做法应提倡,前一段说许昌东站黑车拉客现象严重,重拳整治一段立马见效,同样,占道经营先规劝,如果不行就加大处罚,希望是持续管理,不要管管放放流于形式,最后希望加快处理一些随意收取停车费的现象,特别是服饰鞋业大楼周围。

生活广场门口免费停车位 有人在收费是不是该管管了

占道经营要严厉打击,貌似是城管的工作范畴,好多城市都把路边摆摊的撤了,起到了美化城市,提升品质的效果。我觉得加大罚款,强制执行,治标不治本!

占道经营要严厉打击,好多城市都把路边摆摊的撤了,发展到一定程度这些都是和城市面貌不符合的,除非专门的夜市摊另说!占道经营者只要政府想管绝对治的妥妥的

坚决支持!

提到治理占道经营,我认为毛万春同志任许昌市市长期间做的很好,执行力强,效果显著。

近几年政府部门年年提治理占道经营,但声势大,执行力弱,流于形式,于全国文明城市不符。

期待有关部门有所作为,把许昌建设的更美好!

拖挂车被查封240天,提车要交近万停车费,收费合理吗?

不合理,车子那个部门扣那个部门交停车费,包括事故车,扣车停车费用由国家财政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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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停车费是由财政支出的

一般违法车辆存车的停车场都是关系户,所以大家为了不找麻烦会缴纳一笔不小的停车费。但是实际上我们是可以不缴纳的。你可以对这种行为到纪检部门投诉,或者请求出具付费依据的法律文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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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但是如果有收费标准公告的话,那就是合法的。

车辆暂扣期间发生的保管费由行政机关承担,但是行政机关出具发车单后,车主不提车产生的保管费由车主支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市长为停车费道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市长为停车费道歉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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