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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又“香”了?收益回升 产品募集上限跟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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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又“香”了?收益回升 产品募集上限跟涨

  ◎记者 黄坤

  理财公司掀起新一轮上调募集规模上限“吸金潮”。上海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光大理财、农银理财等多家银行系理财子公司近期发布公告称,上调旗下产品募集规模上限,部分产品上调限额超百亿元。

  业内人士分析称,伴随着存款利率持续下降和银行理财收益回升,部分理财产品的“吸金”能力大幅上升。理财公司在上调募集上限的同时,应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确保产品的稳健运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产品募集规模上限集中上调

  徽银理财公告称,自3月12日起,对徽银理财徽安活期化净值型理财产品190001募集规模上限调整至530亿元。

  光大理财也发布公告称,根据客户需求,公司计划对“阳光橙安盈5号(15M定开)”产品募集规模上限进行调整,上限将由30亿元调整为50亿元。光大理财“阳光金15M丰利(定制14期)”理财产品募集规模上限也将由30亿元调整为50亿元。

  农银理财表示,自2月26日(含)起将“农银时时付”8号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规模上限由300亿元上调至500亿元。2月29日(含)开始将“农银时时付”6号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规模上限由300亿元上调至400亿元。

  这是继2023年末逾百只银行理财产品宣布调整资金募集上限后,理财公司相继上调产品募集规模。国信证券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3月10日,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存续总规模为23.40万亿元,周规模环比上升1.16%,环比增加2682.21亿元。

  理财产品募集规模上限纷纷上调,得益于银行理财市场“回暖”。“伴随银行存款利率持续下调、理财产品破净风波平息,理财产品收益逐渐修复,加之近期的债券‘小牛市’,提升了理财产品的吸引力。”银行理财人士向记者表示,上调募集规模上限主要是为了满足投资者的金融需求。

  上调募集规模上限后,理财产品能否继续保持吸引力?“规模和收益,是相辅相成的,产品收益好,规模自然而然就上去了。”一家农商行金融市场事业部总经理认为,理财产品调整资金募集上限后,投资经理更应该静下心来,去思考如何把产品的净值做好、把客户的收益做好。

  收益走高“吸金”

  理财产品收益表现亮眼,是资金流入理财市场的主要原因。

  中信证券数据显示,2024年2月纯债型和非纯债型固收类理财产品平均收益分别为4.04%和5.30%,整体看,纯债型产品较好的收益表现延续稳定,而非纯债型产品收益明显较纯债型产品更优,主要受益于当月权益市场的回暖。

  记者梳理发现,多家理财公司上调的产品以定期开放式产品为主。业内人士表示,定期开放式产品结合了开放式、封闭式产品的优点,兼顾了流动性和收益性,所以受到稳健型投资者青睐。随着产品存续期拉长,投资者数量及募集资金在不断增长,理财公司根据产品资金募集情况调整上限。

  募集规模上限提升后,收益或实现“水涨船高”。“当债券到期收益率在高位时,若有持续的资金流入,可以在有利位置获取价值较高的资产,实现产品规模和收益的双丰收。”一家理财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告诉记者,其投资团队正在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资产价格变化,安排产品的发行计划,以期实现良性循环。

  投资者可以入场吗?“投资者需要注意理财产品收益是浮动的,受市场影响比较大。目前部分收益表现较好的理财单位净值已经处于相对较高,此时购入要警惕‘买在高点’,应充分了解产品的特点和风险,结合自身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前上述股份制银行理财经理说。

  规模大是把“双刃剑”

  理财产品规模大,对理财公司而言是一把“双刃剑”。在上调理财产品募集规模上限后,如何处理好“规模”和“风险”的关系,成为摆在理财公司和投资经理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上调理财产品募集规模上限,有助于理财公司扩大市场份额。但理财公司上调募集规模,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因此,对于“上调理财产品募集规模上限”,理财公司需要综合考虑市场需求、竞争压力、风险控制等因素,做出合理的决策。

  “随着产品规模的扩大,理财公司也需要在产品规模、市场变化等方面进行更严格的风险控制和监管,确保产品的稳健运行、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投资经理也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投资能力,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以应对市场的挑战和变化。”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商学院高级研究员詹军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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