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隔离天数从哪天开始算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隔离天数从哪天开始算起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隔离天数从哪天开始算和隔离天数从哪天开始算起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隔离日期一般是从隔离的当天开始计算。
隔离期限、隔离起始时间计算方式:
一、隔离起始日期从进入隔离点开始计算,若经流调显示发生隔离点内传播,从最后一例阳性感染者转移出隔离点之日重新计算。
二、密接和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同单元(同楼道)人员均需隔离满14天。自集中隔离开始,每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第14天采用双采双检平行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解除隔离。
三、次密接隔离满7天,自集中隔离开始,每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第7天采用双采双检平行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且与其关联的密接第7天检测也为阴性的,可解除隔离。如在转运途中同车人员中发生阳性感染者的,按照密接管理,隔离起始日期从进入隔离点开始计算。其他风险人员参照次密接者管理。
四、解除隔离的密接和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同单元(同楼道)人员,解除隔离后开展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2、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余人员解除隔离后实施2+14日常健康监测。
隔离解封时间:
混合转运的次密接参照密接管理,需隔离满14天,第14天采用双采双检平行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解除隔离。
备注:因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具体解除隔离的时间应以隔离点的通知为准。
隔离14天,是到目的地的第二天为隔离期的第一天。
具体隔离期开始时间以社区或是集中隔离点规定的为准,隔离期间每天需要配合做测温等健康监测,隔离期14天满后,经有关负责部门评估后,方可解除隔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法律分析:隔离时间是根据传染病传染性决定的。比如新冠14天内有感染性,所以需要隔离14天。再比如甲流7天内有感染性,所以需要隔离7天。水痘14天,腮腺炎5天,等等,都有不同隔离时间。隔离时间从发病第一天起算,或者从新冠高风险返回当天开始第一天起算1,数到14,就是隔离期的最后一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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